吃完饭后,我和洛忧在校园里逛了起来,经过一顿饭的时间,我已没有刚开始时的拘谨。
“怡,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你很宅耶。”洛忧爽朗地笑着。
我狡黠地看了他一眼:“呵呵,你也比我好不了那里去,根据你刚刚所说的,你比我这个宅女还要宅呢!”
“此宅非那宅,我的这种宅是因为我的工作所需,而你不同呀。”
“非也,我那也是工作所需呀。你想作为文学社的副社长加主编,我每天都要与稿子打交道,忙得很呀!”我夸张地叹了口气,引得洛忧差点捧腹大笑。
“怡,你真可爱!”洛忧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难得的是,我直言不讳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太多别的情绪。
“怡,你觉不觉得,你的名字很有杀伤力?”洛忧偏过头看着我,眼里是止不住的笑意。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无奈地撇了撇嘴:“怡和咦同音嘛!”从小学到初中,这个名字都不知闹了多少笑话了。
最夸张的是,初一那一年,全班的同学都像疯了那样,说什么话都要在前面加一个“咦”字,害得我无数次想从地下暴走,如果可以,我还想请个法师回来做做法呢!
“哈哈……”洛忧很没风度地大笑起来,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连叫风度风度!
洛忧紧抿着唇,止住了笑,良久他才开口:“其实,我的名字也比你好不了那里去,因为很多人在光听名字的时候,都以为洛忧是个女生!”
“噢,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呢!”我笑得花枝乱颤,心里平平衡了好多,风水终于轮流转了!
洛忧满脸黑线,他很是无情地回了我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当场被呛到了,回答的够绝!
“怡,忧,你们两个……”芳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她翘起兰花指看是暖昧地看着我们,眼里闪着促狭的气息。我征了征,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hi,芳,我和怡刚吃完饭回来,现在到处走走。”洛忧扬起笑脸,温情地看着我。
芳凑到我的耳边贼笑着说:“嘿嘿,原来你们两个在约会!”我原本以为芳会生气的,但奇怪的是,芳并没有生气。以至于我忘了解释。
“怡,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我明天再约你!”洛忧风轻云淡地扔下一句话,对我来说却是地雷,差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有了洛忧这句话,无论我怎么解释,芳都坚信不移地肯定我和洛忧在交往。套用她的话就是:校草社花配,天下第一绝!
之后的几天,我都与洛忧共进晚餐,当然,我还把芳给拉上了。有了芳这个大话筒,我们的话题变得更广阔了,连琴棋书画都涉及了。
经过多天的了解,我们发现洛忧简直是全能,基本上什么都会。他读的是计算机科系,但金融、行政管理、外语等都有很深的见解,尤其听他说到外语的时候,芳和我都忍不住要膜拜外加90度仰望了!人才呀,竟然精通英、法、韩三国的语言!
在洛忧的光环下,英语6级的我和英语4级的芳第一次有了要挑灯夜读的冲动。尼码,太丢人了,神哪,给我一碗强力记忆汤吧,我要报考八级英语!
4天后,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沈清衣的画稿,看着上面一张张透着灵气的素描。我满意地笑了,一切居然进展得那么的顺利!而我和洛忧之间的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化学般的微妙变化。
芳则经常取笑我,有贼心没贼胆,人家洛忧都主动了,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我回眸一笑调侃芳说:“你还不是一样,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喜欢着洛忧,却总是装作路人那样,少拿我开唰。”
“错,根据校园恋爱达人法则第8条,我这种叫崇拜,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喜欢,但绝对不是爱慕。只有我和他知道,我的这种崇拜是有多么滴纯洁!”
我的嘴角狠狠抽了抽,我当然知道芳说的他是谁,写情书想整她的贼大海嘛!我在心底又为贼大海默哀了三分钟,看吧,贼大海你把芳毒害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
周末,洛忧邀请我去爬山,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但对爬山却兴趣有加。我喜欢“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方始远,天地纳于心”的绝佳视觉享受!
洛忧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这样的他显得更修长写意了。当穿着一套浅蓝色运动服的我出现在洛忧面前的时候,我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这是芳给我挑的,她说蓝色比较符合我的气质。而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非常的毒辣也许是太久没运动了,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半个人都要报废了,只有大口喘气的份。洛忧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怡,你的体力有待提高哦。来,先喝水。”
“谢谢。”我接过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我发现和洛忧接触多了,我会被他影响到。当然,是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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