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小时候不懂事瞎胡闹的东西。哈哈!”榆木笑道。
“什么瞎胡闹,榆木哥可是十七岁就得到拉尔奖的天才设计师,他在会展设计方面的才能无人能及,就算是快要倒掉的危房在他手中也会成为绝世的艺术品,如果不是榆爸爸突然的去世,榆木哥突然决定继承榆爸爸的遗志改念医学院,他现在已经是最年轻的世界级设计大师了。”新页婉惜的说道。
“我只是动手能力强一点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啦!”榆木不甚在意的说道。
“哪里是强一点哪!真不知道你当时在想什么,明明一点都不喜欢,明明一点天份也没有却去报了医学院,你那是愚孝!”多亏了天晴,最近的文字造诣越来越高了,愚孝!多么的贴合实际呀。
“大人的事你少管。”榆木情绪激动,双手成拳,指关节突出泛白。这小鬼什么都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他是为了,为了……
“榆木哥竟然凶我,我什么都为了你,你竟然凶我,我最讨厌你了。”新页伤心的哭着跑进房间。天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跟着进了新页的房间。
“他睡了吗?”榆木背对着走出来的天晴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照片,肩膀无力的垂下来,眼神疲惫。
“嗯!”
“我太过份了,是吗?”
“嗯!”实事求是的说,她觉得榆木今天太过了,也许新页自作主张让他不快了,可发脾气就太夸张了吧,新页会这么做也是他平时纵容的啊,现在惹他不快了就大发脾气,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愿意听我说个故事吗?”榆木渴求的问道。
“嗯!”天晴还是站在那里一动没动,有原因吗?传说中的逆鳞?
漫长的等待,长到天晴以为他已经睡着了,准备回房睡觉时,他终于开口了:“我妈妈在我两岁的时候离开了我们,她说她再也无法忍受这样没有希望的生活。从那以后,我就和老爸相依为命。我和老爸不是很亲近,他是个医术不是很高明的医生,大概这也是遗传吧,我也是无论怎么努力也只能是勉强跟上进度而已。”他自嘲道,双手中脸上用力揉搓后,接着,
“就算如此,他还是疯狂的痴迷于医术,我不想向他那样没有自知之明。我努力的学习,希望快点长大,这样我就不用在和这个一事无成的庸医生活在一起了,我的心里其实是有些恨他的吧!如果不是他的不自量力,如果不是他对于医术的痴迷,多关心妈妈点,也许,妈妈就不会离开我们了。
我就这样自以为是的努力生活着。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设计比赛的报名点,奖金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还是相当**的,而且只要参与就有奖品,我就参加了。没想到竟然得到了第一名!我从那时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方面的才能,于是疯狂的参加各种比赛,在我十五岁那年,我带着奖金离开了家。
那年,我捡到了蜷在巷子里象个受惊的小动物的新页,大大的眼睛里莹满泪水,我好象看到了童年的自己,于是我把他带回了家,照顾他。
十七岁时,我遇见了佟雨嫣,她是个玫瑰一样的女生,高高在上,但是刺手,我从未想过和那样耀眼的女孩交往。可是,她却看上了那么不起眼的我,那一刻我是有些得意的。我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有收入颇丰的工作,一个可爱的弟弟,一个高贵美丽的女朋友。
直到那年冬天,我去医院看了重病中的老爸,他躺在白色的病床上,被病痛折磨的只有一点儿的他几乎融进了床单里,他努力的扯出一个笑容,笑容对于一个久病的人来说并不会好看,也许可以用难看来形容吧。但他还是笑了,对着他唯一的儿子。‘你有想守护的人吗?’这是他留给他儿子最后的话。”榆木陷入了记忆的长河。
天晴走到他身边缓缓坐下,拥住他的双肩,将头埋进他的肩颊。原来,有这么温暖笑容的人却有这么痛苦的过去,但他的恨也许并没有错吧?有想要守护的人吗?如果他的父亲真得懂得守护这个词的话,就不会连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都守护不好。她不知道他想要守护的是什么,她只知道连自己身边的事物都照顾不好的人是没有资格谈论守护的。
“我在整理老爸遗物的时候看到了他的日记本和这张照片。”榆木将手中的照片递给天晴。呀!这不是她吗?什么时候拍的?天晴疑惑的看着照片上侧面沉思的女子。
“和你很想是不是?”榆木接着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也是这么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这是一百年前拍的,我真得以为那就是你。”
一百年前,那真得是她了。谁拍的呢?
“她很美是吗?”手指轻轻划过照片,榆木的口吻充满恋慕。“我第一次看到她时,就在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善良的人,可是看起来却这么孤独,如果可以拂平她紧锁的眉头,我愿意付出全世界。”
全身发烫,从头到脚连脚肢都红了,这小子在想什么,干吗说这么恶心的话,这是告白吗?被人当面如此称赞她还真有些害羞呢。
“她是我们家的恩人,可是却在二十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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