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辉车子开得很快,心里像是揣了块热豆腐,有点烫又有点急。
停了车大踏步往肯德基门口走的时候,看了眼手表,才过去八分钟。
这种感觉,呵。段晓辉刻意放慢了脚步,踱到门口,站在最明亮的位置开始等人。
等了大概五分钟,段晓辉看到前面交叉的人行道上拐过来那个男孩。
男孩顶着一头半湿的头发,半旧蓝灰t恤领口都有点变形,胸口印了几个字母有些掉胶,仔细看才看的出来是hazzys。下面穿的是条洗的发白的牛仔五分裤,简简单单的小直筒,底下卷了一道边,也没有其他花哨的装饰。脚上趿拉着黑色的人字拖,啪嗒啪嗒的往这边走。
或许是晚上,对方视力问题看得不是很清楚。段晓辉看到他站在路口停下脚步,稍稍眯着眼试图判断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那副无意间有点天然呆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段晓辉的某根神经。
然后他做了个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做的那个傻动作——
举起右手热情的用力挥了挥。简直像个昏头昏脑的傻小子。
路易往他走过来的时候,段晓辉忍不住稍稍握起了右手。就像路易经常会在紧张时候做的动作。拇指抠着靠近小指底端的位置,其他手指不自然的曲起。
快九点半的肯德基并没有什么人,点餐台的女生看到两人进来,视线停驻在段晓辉身上,瞬间无精打采的眼睛变身为五百瓦大灯泡,热力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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