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他打着响指,冲我们摆摆手,晃着身体走进考试。
门“咣”地关上,我才缓过神,转头冲大眼睛男生笑笑,“神气,他舞跳得真木奉。”
“嗯,是不错。原来在纽约呆过,难怪这么强……”那男生有点威胁感的用食指敲着下巴,沉思了一会儿,突然乐观的笑起来,“不过不怕,我有杀手锏,剪刀舞。”
我看着他,脑海里浮现强尼·德普的诡异造型。
“你呢?”他挺友好的,我笑着说自个儿不是竞争者,陪朋友来看热闹。
“啊,这样。”
东拉西扯几句,聊得还挺欢,他姓闾丘,单名一个康,家里有个小两岁的弟弟,名复。
我读了一遍,“少见啊,通常兄弟都是什么健和什么康。”
他耸着肩膀,“其实我爸妈本来没想要第二个,光我一个兔崽子就够让他俩掉头发,可后来有了,也没办法。我已经叫了康,总不能越到前面吧,所以取名复,我爸说得挺有理,他说人在世,不可能没个病痛,什么都不怕,只要能康复就成。”
我点头,闾丘的手从口袋里伸出来用纸包嚼到没味的口香糖,我瞪大眼珠,他空着的口袋居然还在耸动!
“你你你你你……口袋。”我莫名惊诧,他一乐,拉拉袋口,“噌”地跳出来一只两个拳头那么大的龙猫,通身雪白,就两耳朵尖黑亮的,“嗖嗖”的顺着他的胳膊跳到肩膀上。
那样子甭提多可爱了,我羡慕的想拿两百八跟他换,“这哪儿来的哪儿来的?”
“哪儿来的,买的呗。好玩不?它叫汤团,很像吧,r_ou_扑扑,又肥。”闾丘得意地顺着汤团的毛,“而且它被我驯的特别乖,你看着。”
说完,一拍那团r_ou_乎乎,“去,”指指我,龙猫吱了一声,顺着他的胳膊一溜小跑,再顺着我的胳膊跳上来,窝在我肩膀叽咕,我侧头,小活宝两只爪子塞着嘴,我乐得飞起来。
“多少钱?”太他妈招人了。
“不贵,”我难得考七十分的时候,我爸脸上的表情就跟他现在这样,“也就俩千三,这是荷兰种,加拿大的可能还贵些。”
我倒抽口气,“两千三?得,什么汤团啊,改名叫元宝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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