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这下跟静超扯不清了!”我心里暗暗叫苦,这个挨千刀的混球死小三怎么这么作孽,偏偏拿它去擦血,叫我怎么还?看来只好买个新的了。
那天,我去j-i,ng品店买一样的手绢,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送女朋友的吧,这种粉红色的不错,可以看看!”老板极力推荐。我并没做声,继续翻腾着j-i,ng品店里所有可能一样的手绢。缠着蜘蛛网的长毛和“兔子”、小三、肥猴(姓侯人较肥故此得名)等几个家伙看到了我,竟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我身后,“兔子”突然大声说:哎,都来看,都来瞧,熊发春啦,谁家的闺女要遭殃啦!”“你个猪头是不是想死呀,老子就让你死个痛快!”说着就要出拳。老板看着我们这群野马,只是笑,并没理睬。小三为了讨好我走过来说:熊哥,嫂子喜欢什么颜色的,我帮你挑!“嫂你个头,我自己用!”没经大脑的抛出了这样一句,真是越描越黑。
“你???自己用?上次听小三说,因为手绢问题,差点挨揍,你可真是个怪才!”肥猴惊讶地看着我。“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吧?”说着伸手要摸我的头。我推开他的手,“你脑子才有病!老子就自己用,咋地?”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上前一步。我宁愿让他们说我变态,也不能说是还静超的。“走走走,这人要范起混来,连鬼都挡不住!”肥猴推着他们出去了。我知道他们这群流氓兄弟是不会走的,故意走到门前咳嗽几声,他们也知道被发现了,忽的一下,如鸟兽散。
我走到老板面前,偷偷地看带着血迹的手绢拿出来,问老板有没有这种。老板笑笑,说有,不过要等到下午来取。
下午睡了一觉,洗罢脸,就过去了。老板看我来了。从里面取出来,原价卖给我。我看了看,真的一模一样,心里十分感激,说着谢谢,付了钱就走了。其实是我粗心,两个手绢还是有区别的,只是我没发现,话又说回来,就算我细心也不可能发现,因为静超的那个手绢已经被血渍给覆盖了。
大堤上,微风轻吹,吹皱一池河水。
远远地看见静超,我把手伸到了口袋里,意识到手绢还在。我确保速度适中跟着他,不能像上次,让他误会,结果误把他给做了。
跟他越来越近了,我突然感到很窘迫,以前那种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尽头一下子无影无踪,因为我有愧于他。“前面的同学,能等一下吗?”我不知道怎么变成了这个口吻。他听到有人叫,放慢了脚步,我跑到他面前,仔细端详着他。他很安静,眉梢眼角皆是恨,让人楚楚生恋。
“哎,伙计,谢谢你的东西,我没用,现在还给你,两不相欠!”说着递到他手里。我不知道说这话什么意思,可我毕竟说了,而且真tmd很蠢,如果用廉价的手绢能换取人的第一次贞c,ao,那这个世界可真tmd便宜一帮人了。
他也没说什么,接过手绢就走了。正如当初认识他一样,我想骂他一通,最看不惯的就是他这幅德性,无论说什么都是像木偶,更像个死人,至少反应一下也好,可他没有。这也是他被我反复地揍,被我做了的原因所在,话到嘴边我又把它咽了下去。
☆、26.爱上当初的敌人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以为我跟静超永远不会再有任何的纠葛,因为我放弃了对他敌视的态度,相反有了些好感。事情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结束。
好了疮疤忘了疼,换句难听的话叫——狗忘不了吃屎!我就是这种人,跟伙计们又打成了一片,整天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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