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前就说了。”乔以俊话刚一出口就喊糟,乔以辰坐在那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捂着脸,乔以辰咬着牙,两个星期前……那就是沈晓志早就决定要走了,那为什么还要给他希望之后就离开呢,还不如什么都不说,直接就把他甩了来得了当啊。
杨可也低着头,乔以辰站起来走出去,乔以俊喊住他,“你要去哪?工作呢?”可是乔以辰根本就没有理他依旧继续往外走,而杨可也想走的时候,乔以俊拉住他,“你给我好好工作!”
没办法,杨可只能乖乖的工作。
走到外边,看着天空,明明太阳挺大的可是乔以辰却是觉得整个人发冷。沈晓志到底怎么了,就是觉得奇怪了,沈晓志怎么可能会那么主动呢,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来告诉他沈晓志跑到哪里去了。
回到自己的公寓里的时候手上提着两大袋啤酒,把自己锁在家里,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全是沈晓志弄的,刚抓到手上的一个花瓶,想到是沈晓志选的,他就舍不得往下摔了。
坐在沙发上开了一罐啤酒就往下灌,什么都不想,乔以俊说的,说不定他们只是去散散心而已,很快就会回来了。也说不定现在的自己只是在做梦,睡一觉醒来沈晓志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可是……抓紧手上的纸条,是沈晓志留给他的:高驰找我有事,我要先走了。
有事的结果就是走个彻底吗?彻底从自己的世界消失了吗?
“晓志,你跑到哪里去了呢?至少跟我说一声也好啊,别这样子一声不响就离开啊。”乔以辰喝着啤酒,眼泪却从眼眶里掉出来。
国外的沈晓志正被高驰推着在外边晒太阳呢,突然感觉到一丝奇怪的感觉。这时的天空上划过一道飞机痕,“以辰……”这个时候乔以辰肯定已经知道他不见了吧,他有没有去问自己的父母呢。
高驰见沈晓志根本没在听自己说话,也跟着往上看,“飞机啊?不知道是去哪的呢?你说我们已经坐飞机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有人在下边盯着飞机飞过的痕迹啊?”
在来美国的第二天,沈晓志就被安排进了医院,只是最重要的心脏还没有找到。高驰理着沈晓志的头发,“晓志,阿姨昨天打电话给我了,你在睡觉我就没跟你说。要打回去吗?”
“我妈他们怎么样了?我爸的身体还好吧?”沈晓志不想打电话,问着高驰。
想了一会,高驰推着沈晓志继续走,“挺好的,阿姨他们说让你好好玩,想玩多久就多久。叔叔的身体也还好,不过你的宝宝被你哥带回去了,说是工作有点忙,先让阿姨他们照顾。我让他们发彩信过来了,给。”
把照片拿给沈晓志看,上边的小孩软呼呼的,白白净净的对着镜头留着口水。沈晓志的眼神一下子就软下来,“宝宝呢,高驰,很可爱对吧。”
“对,很可爱,所以你好好养着身体,等回去之后就能看到你最疼的小屁孩了。”
“嗯。他叫凌逸,沈凌逸喔。”沈晓志开心了,把手机拿给他看。
“知道了,名字很好听。你之前的照片我已经让我哥帮你去装框了,我还把这孩子的照片给洗下来也让我哥去装框了,今天就能拿回来了。好了,散步时间完了,我们回去吧。”把沈晓志往回推。
可是这时有个女孩子喊住他们,“晓志哥哥,高驰哥哥。”
“美美啊。”高驰和沈晓志跟女孩子打着招呼。
听着女孩子和推着他的护士说着熟练的英语,高驰中伤了,他现在正在司徒单的教导下会了几句英语。那护士等女孩子说完就走了。
“晓志哥哥身体怎么样了?有没有心脏给哥哥动手术了?”女孩子问着沈晓志,两只轮椅并排在一起,而高驰则是坐在一边的椅子上。
看着女孩子,沈晓志带着的是心疼,伸手摸了一下女孩子有些长的头发,“你呢?骨髓怎么样了?”
女孩子患有白血病,父母是挺有钱的人,所以把女孩子送来这里的医院,只是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骨髓来给她换上。女孩子是混血儿,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女孩子的父亲姓郝,父母想要孩子长得漂亮,所以就单名取了个美字。
“没有,我爸爸说骨髓很难找的。”郝美摇头,一头微卷的金色长发也随着飘动,“我有让我爸爸帮着哥哥找心脏喔,哥哥不用担心,很快就会找到的。我爸爸很厉害的。”
“要不是因为我身体不好,不然我就能捐骨髓给美美了。高驰的骨髓也不合适。”沈晓志有些伤心,他问过司徒单,他想捐骨髓给这孩子,可是司徒单不同意。
再说了,也没有人随便就会愿意捐骨髓的。郝美笑了起来,像个芭比娃娃一样漂亮,“爸爸说哥哥是好人。”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美美也是好人。”沈晓志陪着她一起没头没脑。
郝美扯着自己的头发,“哥哥,好像以后我头发都会掉光光,到时候美美就不美了。”
“美美会一直都美美的,头发会重新长出来的。”
郝美乐乐地笑起来,高驰看了眼时间,“美美,到了吃午餐的时间了。等吃完饭再聊。”
“高杰哥哥是不是会送饭来?高杰哥哥做的饭很好吃。”
刚说到高杰,高杰就拿着饭盒来了,“谢谢。”把饭盒拿给郝美,兄弟两推着还在说话的沈晓志他们进了病房。没找到司徒单的身影,“司徒单他人呢?怎么没来这里
喜欢特助的宅男媳妇请大家收藏:(m.ikshu.win),爱看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