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小时,李爽醒来了。他摸索着爬起来,头晕得厉害。
脑中先简单做了一个计划,一步步往洗手间缓慢移动,再移回来。
然后,继续睡。
无奈身体灌了铅一样,他试了几次,好不容易顺利爬起来,却又提不起力气下床。
碰巧此时,林微刚好吃完了一只罐头,听见身后的动静,知道见李爽醒了。他兴高采烈的一转身,手不小心碰到了罐头瓶。玻璃瓶身惯性飞了出去,不偏不倚,“咚”的一声,砸在了李爽头上。李爽来不及闷哼,捂了捂被撞痛的额头,软软的躺倒了身子,直接昏了过去。
这下,一切又清静了。
林微看看李爽,又看看自己的手:“我……我没想,抱歉,我不是要伤害你。”
没人答复他。
对面的一头,蓝天和隐漓睡得正沉,连点反应都没有。
到了晚上,林微自己也睡了。
第二天,一行人到了呼伦贝尔。内蒙的几个城市完全是按着北京工业化,前苏联人建的,城市和城市之间,一般来说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没有太多参观的价值。简单转了转,李爽去租了一辆吉普,晃晃颠颠的带着其余五人上了路。
冬瓜和凌小兔跟丢了队伍,只好自己玩自己的。
车程一路颠簸,又是好几个小时,一行人到了草原。
刚到草原,找地方安顿着住下,还没挪身参观什么的,蓝天和隐漓闹了别扭。隐漓的意思是明天再玩儿,今天先休息休息,他最近不知怎么的,总嗜睡,还特别爱吃酸的。于是,蓝天嘲笑他,说他怀了他的孩子。还问什么时候生,他想和他多生几个。
蓝天嘴贫惯了,别说他是医生,就算他家小野猫真能生,他和隐漓相逢才几天啊,傻子也知道不可能。可是,事实上,隐漓在和蓝天ooxx的时候,考虑过这个问题。虽然只是一想而过罢了。
神仙的体质和常人本来就不同,用句通俗的话来讲,就叫做心想能事成。
不像膏药狐,已经是标准的人类。
猫仙一语被蓝天说中心事,自然恼羞成怒,一气之下不再搭理蓝天,他又跑了。
临跑前,还给蓝大医生留了张字条,说等他气消了,就会回来。
蓝天找了半天未果,火气也上来了。好不容易一起出来玩,提议还是死梨花男起的头,结果害没玩,就溜了。但他这次不敢说不让隐漓回来,只偷偷的yy了一下要他家小野猫的场景。
林微的跟前,这次突然多了一只暹罗猫。
当然,是无聊的猫仙变的。乌黑的脸和四只爪子,浅咖色的毛皮,就连尾巴和耳朵也是黢黑黢黑的。暹罗猫的长相一直很奇怪,林微喜欢猫,立即爱上了它,抱着又亲又挠痒痒的。草原上老鼠多,突然出现一只猫也不奇怪,虽然附近人家都没有养这一种,都是普通的家猫。
猫仙的出现,立即引起了群猫的紧密关注。猫仙不等于猫王,在别人家的地头,仙人可能还不如个王受尊敬,所以猫仙很低调很低调。对严重事态的预测交给群猫开会解决去了,他在林微怀里打了个滚儿,懒洋洋的。他需要林微的怀抱,借着清净一下,好歹算是娘家了不是?
出门在外,住的条件肯定不比家里,但也可以睡得不错。
可以选择睡帐篷,或者是睡砖房。砖房的条件要好一些,有电暖气火炉,还有卫星电视。帐篷比较古远,是为了追求新奇的人准备的。林爸林妈选择了砖房,本来要带着林微也睡过去,但看儿子一脸向往帐篷的样子,也就不勉强了。
到了草原已经是傍晚,李爽买了一堆柴火和一只羊,动员大家建了一个篝火堆,然后让牧民把羊给拆分了,架在火上烤。几个人七手八脚的弄熟,又弄了一壶n_ai茶,吃得还算舒服。吃完了已经是夜晚,蓝天找牧民聊天去了,暹罗猫也不见了踪影,李爽带着林微走了挺远,远到只能隐隐约约看到居民的火光,两个人在草地上坐了下来。
果真是看星星。平时的星星,在这里看,似乎距离近了不少。
黑漆漆的夜空中,群星闪烁,一簇一簇的。以前在北京的坝上草原看,也没这么明亮。
两个人嘻嘻哈哈的,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说着说着,不知怎么的,就绕到了结婚上面。
李爽说:“等你大学毕业,要是还没有别的对象,我就娶你。”
林微抱着膝盖,头埋在膝间,笑:“要是我不愿意呢?”
李爽说:“都给你大学四年的时间了,你要是再不愿意,也没找着伴儿,强娶我也要娶。”
林微笑:“四年哪儿够啊,要想摆脱你给我的影响,四十年还差不多。”
李爽也笑了:“你要真能四十年不找伴儿,到时候那么老了,我可不要你。”
林微问:“为啥?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幸福,要爱我一生一世的吗?”
李爽连忙澄清自己:“前半句是我说的,后半句是你自己杜撰的。”
林微咳嗽一下:“咳……反正也差不多啦。哎,说说为啥?”
李爽轻轻捏捏小孩儿的耳朵,说:“要是你都成老豆腐渣了我们再结婚,那新婚之夜,两个老头纠缠在一起,感觉太诡异了。难
喜欢植物压倒僵尸请大家收藏:(m.ikshu.win),爱看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