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莺见他这样,以为这又是仙家密事不可妄语,立刻改口道:“没有,我胡说的。”说罢还捂住了嘴,一副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样子。
这几天啼莺经常这样,冷予瑾猜不透他脑子里在瞎想些什么,但看着他不再丧气沉闷,神态动作反而多有顽趣,也就不想猜透了。
冷予瑾将刚打来的一袋水递过去:“用水擦擦脸。”他还记着刚醒来时,啼莺嘴角的水光。
啼莺赶紧接过水袋,听话照做。而冷予瑾则是拿了炉子陶釜和米袋药包,准备给啼莺熬粥煎药。
洗过了脸,啼莺将水袋塞好,放回了车架下。这会儿冷予瑾也生好了火,将小米和水放在陶釜里煮着,自己正拿着干粮在吃。
啼莺看了他好一会儿,才试着问道:“冷大夫,你随身带着的剑,是白衣剑对吧?”
“是的。”冷予瑾趁着吞咽下面饼的间隙回答他。
“能让我拿着看看么?”啼莺鼓起勇气问道。
传闻中,冷予瑾从来剑不离身。这几天相处下来,啼莺也发现了,他不是将剑挂在腰间,就是握在手里,实在不方便时,也是放在抬手可拿的地方。既然他这么宝贝这把剑,也许不会愿意让别人碰。
可是他真的很好奇,能够有两任传奇主人的剑,能够被冷予瑾握在手里劈开山风的剑,能够与仙人的神剑对招的剑,到底是怎样的一把剑。
令他意外的是,冷予瑾没有直接拒绝,他说的是:“剑很重。”
以为自己被婉拒了,啼莺有些失落,但也有些安慰。至少神医没有像对其他人那样,直接说不行,也算是顾虑了自己的心情吧。
“嗯,那就算……”啼莺低着头,话还没说完,通体墨黑的剑身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中。
他惊讶地抬头,看见冷予瑾右手握着剑柄,将这柄乌金剑稳稳地平放在自己面前的半空中,而左手正在解他腰间挂着剑鞘的机关。
“哎?”啼莺忍不住疑惑地发出了声。
“你不是说想看么?”冷予瑾不解他为何会是这个反应,左手将解下的剑鞘放在了啼莺的腿上,告诉他,“剑鞘比较轻。”
这时要是还不懂冷予瑾的想法,啼莺就真的是太蠢了。刚才冷予瑾不是婉拒他,是真心认为剑太重了,所以亲自拿着剑让他看。能够得到神医这么体贴的对待,甚至愿意将剑鞘交给自己,啼莺心里十分感动,更坚定了要做神医的忠实追随者。
虽然冷予瑾说剑鞘比较轻,但没练过武的啼莺拿在手里,还是觉得这黑檀木有些沉重。他轻轻摸了摸剑鞘上的鲛鱼皮,是一种又滑又糙的奇妙的感觉,若用力一抹,说不定还要被划出血来。
然后,啼莺看向眼前的剑身,乌金虽然颜色极黑,但树叶间漏下的阳光打在剑身上,仍映出如金如银一般的光泽。他忍不住就抬起了手,想去点一下剑身中间平坦的地方。
“小心。”冷予瑾说着,直接用左手握住了啼莺抬起的手,改向了剑格处。
白衣剑是用一整块乌金锻造,剑格和剑身的材料没有区别,只是剑刃太过锋利,他怕啼莺误碰伤了手,这才握住他的手去了已经磨圆润的剑格处。
乌金的剑格摸起来有些冰凉,可是握着自己的这只手却很温热。啼莺的手指搭在剑格上,盯着剑格上交叠的两只手,不敢有什么动作,只怕惊动了冷予瑾。
沉默了片刻,他听见冷予瑾叫他:“林七。”
“嗯?”啼莺应声,抬头去看冷予瑾。
冷予瑾握着他的手,想起了早晨醒来的那一幕,又想起了梦里的童谣。他对啼莺说:“昨晚……谢谢你。”
啼莺看着他,觉得自己好像在他常年不变的表情中看到了腼腆的样子。或许是错觉吧,但啼莺还是忍不住想对他微笑。
“不用,该是我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尺寸按现代来。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1尺=33.33c。
冷大夫不要伤心,以后和啼莺一起挂灯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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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马车在山里一共走了三日,然后才出了山。冷予瑾驾车直奔山下最近的县城而去,这又花了一天时间。等到两人抵达县城时,离啼莺上一次进行药浴已经过了七日,勉强赶上日子让啼莺第二次药浴。
补足粮食药材之后,第二日两人便离开此地,继续朝西南赶路。又过了七日,他们就近来到了第三座城。这座城是此地的郡治所在,比起前两次路过的县城,占地和人口更多,自然也繁华许多,连城外的郊区都热闹不已。
在路上吃食虽然不算好,但还算规律。马车入城后,冷予瑾也不急着去找客栈安顿,而是将该买的干粮小米和药材等都配齐了,才与啼莺去了客栈投宿。此时,已经快要到晚饭时间了,大厅里坐着三三两两的人。
因这半月的服药和两次药浴,啼莺手脚无力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改善,能够勉强行走。他的脸色也不再泛灰,只是看起来还是有些苍白。嗓子也恢复了许多,开口说话只要慢些,听起来也不那么嘶哑了。不过冷予瑾仍是虚扶着他,以防他脚下不稳而摔倒。
掌柜的打量了他们一眼,只当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公子哥雇了一个凶恶的武者防身。他不像前一个县城的掌柜那般不愿收带病的客人,来者都是客嘛。他站在柜台后,笑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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