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珍反手握住郑新的手:“姐姐,我们姐妹可是十多年不见了,你一定要在这里多住几天。”
郑新儿注意着自己的夫君,瞧见她的秀才夫君脸色都有点变化,知道这是被吓到了。
半壁店是个古怪的村子,这里住着的人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皮肤变得如同黑锈一般的颜色,上面还长着灰白色斑。
就像是得了古怪的疾病。
郑新儿笑着回道:“妹妹清早等着这里辛苦了,我给姨母姨夫带来了补品,还给你妹妹带了胭脂水粉。”郑新儿拉着万珍的手,看向万父万母:“我也想在这儿多呆几日,陪陪姨夫姨母,不过夫君要回家温书,我与夫君住一晚,明早就走。”
郑新儿的夫君急忙赞成:“是,是,我们住一晚就走,我还要回去温书。”
万父万母也没有强留:“那就明早再走,来,现在咱们回家去。”
万父牵着马车,万母握着郑新儿的手,亲亲热热,郑新儿的夫君走在她的身边,神情有些慌张。
万珍走在最后,她低着头,听到郑新儿说道:“姨夫姨母,我带了些新鲜的吃食来,一会儿咱们都尝尝,晚上就不用做饭了。”
万珍看到郑新儿的夫君慌张的神情和动作,心中瞧不起这个男人,然而,她悲凉的想,即便是这样的男人她也找不到的。
因为古怪的黑锈一般的肌肤,半壁店的女子已经多年不曾外嫁,男子多年不曾外娶。万珍停住脚步,看着父母,郑新儿,和郑新儿的夫君,以及来来往往的村民,心中无端的生出恨意。
她这恨意生出的时间日久,却不知道能恨谁。
晚饭吃的是郑新儿带来的新鲜吃食,满满的一大桌子,酒水都带来了。万珍食而无味,勉强吃了几口,就拿着郑新儿送她的胭脂水粉站在院子中。
脂粉的味道是香的,游离在空气中,万珍放在鼻尖深吸一口,这股醉人的味道令人憎恨!
万珍拎着那一包走在院子中,夜风寒冷,一身单薄,但是她感觉不到一样,走到院子中种的山楂树上,万珍揪下一颗山楂握在手中用力一捏,汁水沾满她的掌心。
万珍扭头看向窗户。
油灯跳动,郑新儿和她夫君的身影就随着跳动的油灯投在窗户上。郑新儿的影子,万珍抚摸自己的脸,影子是一模一样的。
她不由自主的走到窗户边,站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万珍听到郑新儿的夫君说道:“新儿,我们赶紧走吧,这个村子里真的是丑的可怕,是不是有什么怪病?”
郑新儿回答:“我们明天就走,母亲叮嘱过我,村里可怕,有怪病,她也是年幼离开,才没有沾染上,她吩咐我,不能吃村中的食物,也不能喝村中的水,我才自带酒水食饭来,你也注意。”
她的夫君嗯了一声:“你那妹妹也是可怜,可怜长着那张脸,怕是嫁不到好人家。”
郑新儿回他:“是可怜,那又怎么样,这就是她的命,这里谁不是一样。”
万珍站在窗外,看着油灯熄灭。万珍走到院中,坐在树下,坐到半夜。
夜深人静中,万珍突然站起来,将手中的胭脂水粉扔到地上,白的粉,红的脂滚出来,白白红红糊了一地,然而在黑夜中看不清楚,这白白红红就如同没有一般。
没有用的,这些脂粉都没有的,万珍想到,白的不能令她肤色白皙,红色不能令她面色嫣然。这些脂粉只会令她更可怖。
谁可怜,谁无辜,谁就该这样,万珍站在一片脂粉香气中。
然而,这是令人着迷的也令人憎恨的香气。万珍站在院中,雷电响起,白日里刚刚下过大雨的半壁店再次迎来大雨。
雨水瓢泼,将万珍浇的s-hi透,将白白红红糊了一地脂粉冲刷干净。
宴谙抱着珍珠到家的时候,天还没有下雨晴的好好的时候。他把珍珠放到院子里的小凳子上,从纸包装拿出剩下个半个玫瑰酥递给她,小珍珠就老老实实的抱着玫瑰酥啃。
俞秀山脚腕上的麻痒已经停止下来,他撩开裤子看自己的腿,黑锈一般的黑斑已经缠满了整条小腿。
宴谙进门的时候,看到他的小舅舅撩着裤腿看自己的腿,平心而论,小舅舅长个一双好腿,白而细直。
刚好够自己一握,宴谙右手虚空的握了握。
宴谙问他:“小舅舅,怎么了?”说着,宴谙看向俞秀山都是黑斑的小腿。
俞秀山大大方方的让他看,反而把被河中怪兽抓过的脚踝上的伤口露出来:“河里有妖怪,被妖怪抓了,所以就变成这样,也许会死,也许会变得跟那些村民一样,你确定还有留下来吗?”
他的小舅舅完全不像白天的时候那只被猎人伤到而眼神s-hi淋淋的鹿一样。他的小舅舅斜靠在一团棉被上,眼神明澈,冷静的就像是寒冬一朵j-i,ng致的冰花。
他的这位小舅舅虽然名义上小他两岁,看来并不是一只养在园中的鹿。
俞秀山问道:“这是谁的宅子,这不是我娘留给我的宅子。”他的手中握着一把钥匙,正是交给珍珠拿着玩的那把:“我的钥匙打不开这里的任何一扇门。”而且,这怪异的宅子,令他心中都有些惶恐,宴谙却如此的镇定。
镇定看着被时光遗忘的房屋,看着他腿上出现的黑斑,看着两只古怪的猫。
俞秀山再一次问了一遍:“这是谁的宅子?”
☆、玉容散
香阁妖粉使用指南
第十章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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